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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与职能

根据职责,广东省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股、综合业务股、稽查股)
(一)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制工作;负责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 食品安全协调股
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上报本地区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三) 综合业务股
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制度;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收集、上报本地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四) 稽查股(挂稽查分局牌子)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稽查工作,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质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为,处罚违法违规的责任人;负责对举报投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质量案件或上级布置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