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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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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投诉、你要举报,请拨打投诉电话,我们会及时跟进
您有疑问、您有建议,请在这里留言,我们会再接再厉!
2008-11-25 20:06:32
(留言待审核...)
[回复]
(留言待审核...)
娃娃
2008-9-16 20:33:52
提问
[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广东药学院大四的学生,药学专业,请问贵局招不招实习生?我希望能够在贵局实习开阔一下自己的知识面。如果招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版主(TSFDA)回复:
(2008-10-8 10:24:01)
请持有关资料到我局办公室联系。
罗生
2008-8-28 12:53:48
在外经营药品的台山人
[回复]
看到贵单位为群众的办事效率之快,感觉非常好,希望继续努力,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
版主(TSFDA)回复:
(2008-9-16 10:24:20)
谢谢您的评价!我们会继续努力。
端芬人
2008-8-27 10:44:04
反映情况
[回复]
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是在药店工作的,药监一些工作人员也光临过我们药店,指导过我们药店执行章法工作,其中有GSP认证时期啦,我要反映的是,在端芬镇的旧市场,原来的嘉华酒店那里,在搞一个什么赠送活动,有药品,也有肝油丸和外用药油,我就是想问一下,那里是不是所有手续都符合国家标准,安全不安全,因为那里的药品,比如那里的降血压药品,他们是先让人吃过后,认为好才买,特别要说明的就是,到那里去的人都是50岁以上的,其中大部分是退休工人,包括我姑姑和我祖母,我姑姑有骨节增生,我祖母更是有糖尿病、骨节增生、气管炎等病症,所以,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给我一个答复,多谢。
版主(TSFDA)回复:
(2008-9-16 10:26:19)
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和保障药品安全有赖于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与第十五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如果遇到你所述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我局药品稽查投诉电话:5675137。
方
2008-8-20 9:13:30
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
[回复]
你好!我在下川略尾**商场买到一种三鹿米粉(盒装的),17元一盒.其中见到一盒大的(280克)用透明胶子绑着一盒小的(100克),大盒的标着“送100克”字样,所以小盒的就是送的100克!而其它同样的标着“送100克”却没有见到有小盒的赠送。于是我问商场的老板:“为什么同样的产品同样写着赠送100克只有一盒有赠送其它的都没有,商场的老板却说送完就没有了。”但是每盒都写着赠送100克,如果其它都没有赠送厂家会这样写吗?后来也听说原来老板竟然把赠送小盒的私自拆了.老板还说已经赠送在盒里面,可是我每次买每盒重量都是280克,如果一次买3盒就会得到赠送300克,300克已经相当一盒大的280克了.这分明是欺骗消费者,这样对消费者来说是太不公平了.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版主(TSFDA)回复:
(2008-9-16 10:26:50)
非常感谢这位来自川岛的热心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建议向消委会投诉。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三鹿米粉是食品可以搞赠送活动,而药品就不可以哦。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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